上海站

您可能在:上海

请选择离您最近的出发地:

热门出发地

全部出发地

  • ABC
  • DEF
  • GHI
  • JKL
  • MNO
  • PQRS
  • TUVW
  • XYZ

24小时客服热线

首页 签证 澳大利亚签证 澳大利亚签证三年多次旅游/探亲/商务签证 澳洲签证
个人签证

澳大利亚签证三年多次旅游/探亲/商务签证 澳洲签证 | 上海出签 产品编号:【2580】

评分:  来自   位旅行者的点评
¥1488
出签城市
上海
入境次数
多次
是否面试
不需要
领        券
成  人  数 - + 儿童数 - + 预计出游时间

12岁以下

立即预订
经理推荐
我们为您提供:
1.材料审核
2.个性化建议
3.制作签证材料
4.代送/取签证
5.代付款
私人/团队定制:   400-820-6222    可独立成团

  • 出签地点 上海
  • 是否面试 不需要
  • 入境次数 多次 (以领馆签发为准)
  • 有效时间 36个月 (以领馆签发为准)
  • 办理时间 收到材料后 上海收齐材料后需要5-20个工作日出签 (部分客人可能长达数周且如遇节假日及领馆临时闭馆则工作日顺延)
  • 最多停留 90天(以领馆签发为准)
  • 受理范围 黑龙江、吉林、安徽、浙江、辽宁、内蒙古、山西、北京、河北、江苏、上海、山东、天津、河南
    1、受理全国大陆各地签发的因私护照;
    2、由于体检原因,接受75周岁及以上者的预订(需来电咨询);
    3、不接受18周岁以下(包括18周岁)未成年人单独出行;
  • 材料最晚提交时间 出发前3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及领馆临时闭馆则工作日顺延),如您选择除总店以外的门店接收材料,需要提前3天交至门店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扫描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
3、护照无破损;
4、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澳大利亚拒签记录的护照。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扫描件)
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个人信息表PDF版个人信息表WORD版(网填)
要求:原件或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户口簿(扫描件)
1、整本户口本彩色复印件;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彩色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婚姻证明(扫描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英文在职证明(扫描件)
1、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并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请使用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若无抬头信纸,可自行编辑打印); 在职证明样本
2、如申请人是法人代表,请人事或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单位证明(扫描件)
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资产证明(扫描件)
近半年银行交易记录且余额超过5万元的流水账单;如流水帐单余额不足5万元,需另提供至少5万元/人的存单复印件或存折整本复印件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建议提供至少有一个月存入期的存款,对办签有利)。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他资产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1、房产证复印件;
2、车产证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业务章。
注意:如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证明,另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等。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出行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探亲或商务(扫描件)
探亲:亲笔邀请信(关系、访问时间段、澳洲地址、邮编、澳洲联系电话、亲笔签字)、亲友的护照首页、澳洲有效签证页。(被访问者是学生,提供学生证、入学邀请 )。

商务:请提供有关申请人计划赴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包括:1. 邀请信,详细说明访问目的,包括邀请方的联系方式。2. 派遣公司出具的批准信,详细说明申请人在澳期间的职责。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扫描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
3、护照无破损;
4、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澳大利亚拒签记录的护照。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扫描件)
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个人信息表PDF版个人信息表WORD版(网填)
要求:原件或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户口簿(扫描件)
1、整本户口本彩色复印件;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彩色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婚姻证明(扫描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资产证明(扫描件)
近半年银行交易记录且余额超过5万元的流水账单;如流水帐单余额不足5万元,需另提供至少5万元/人的存单复印件或存折整本复印件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建议提供至少有一个月存入期的存款,对办签有利)。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他资产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1、房产证复印件;
2、车产证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业务章。
注意:如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证明,另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等。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情况说明(扫描件)
本人亲笔书写的经济来源情况说明
要求:原件或扫描件
出行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探亲(扫描件)
亲笔邀请信(关系、访问时间段、澳洲地址、邮编、澳洲联系电话、亲笔签字)、亲友的护照首页、澳洲有效签证页。(被访问者是学生,提供学生证、入学邀请 )。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扫描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
3、护照无破损;
4、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澳大利亚拒签记录的护照。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扫描件)
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个人信息表PDF版个人信息表WORD版(网填)
要求:原件或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户口簿(扫描件)
1、整本户口本彩色复印件;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彩色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英文在校证明(扫描件)
1、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章,并盖学校公章,请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在校证明样本
2、如遇寒暑假,可用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代替在校证明。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资产证明(扫描件)
父母任意一方近半年银行交易记录且余额超过5万元的流水账单;如流水帐单余额不足5万元,需另提供至少5万元/人的存单复印件或存折整本复印件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建议提供至少有一个月存入期的存款,对办签有利)。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他资产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1、房产证复印件;
2、车产证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业务章。
注意:如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证明,另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等。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父母婚姻证明(扫描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扫描件)
1、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备注:a.出生证明中为手写版包括部分有手工填写的信息的,建议办理中英文情书关系公证书,b.如出生证明与护照姓名不一致,提供能体现与父母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c.申请人必须是儿童本人)
2、如与父母一方一同申请签证,另需提供不出行一方亲笔签名的同意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3、如父母均不出行,另提供不出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父母任意一方在职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出行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探亲(扫描件)
亲笔邀请信(关系、访问时间段、澳洲地址、邮编、澳洲联系电话、亲笔签字)、亲友的护照首页、澳洲有效签证页。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扫描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
3、护照无破损;
4、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澳大利亚拒签记录的护照。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扫描件)
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个人信息表PDF版个人信息表WORD版(网填)
要求:原件或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户口簿(扫描件)
1、整本户口本彩色复印件;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彩色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婚姻证明(扫描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退休证(扫描件)
复印件;如遗失,提供遗失说明。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资产证明(扫描件)
近半年银行交易记录且余额超过5万元的流水账单;如流水帐单余额不足5万元,需另提供至少5万元/人的存单复印件或存折整本复印件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建议提供至少有一个月存入期的存款,对办签有利)。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他资产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1、房产证复印件;
2、车产证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业务章。
注意:如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证明,另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等。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出行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75岁以上老人(扫描件)
保险:可自行购买。请注意保险的几项特定须知:1. 目的地必须是包含澳洲(全球保险也可) 2. 医疗保额必须大于50万元以上 3. 保险的日期必须覆盖或者大于实际出行日期(如果日期确认不下来请于保险商户协调后期的日期可否修改,确保实际出行的时候保险的日期一定要与机票日期一致的)。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备注:我社含保险产品ID:208210。

体检:送签后会通知前往指定医院接受体检。
探亲(扫描件)
亲笔邀请信(关系、访问时间段、澳洲地址、邮编、澳洲联系电话、亲笔签字)、亲友的护照首页、澳洲有效签证页。(被访问者是学生,提供学生证、入学邀请 )。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扫描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
3、护照无破损;
4、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澳大利亚拒签记录的护照。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扫描件)
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个人信息表PDF版个人信息表WORD版(网填)
要求:原件或扫描件
户口簿(扫描件)
1、整本户口本彩色复印件;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彩色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要求: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资产证明(扫描件)
父母任意一方近半年银行交易记录且余额超过5万元的流水账单;如流水帐单余额不足5万元,需另提供至少5万元/人的存单复印件或存折整本复印件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建议提供至少有一个月存入期的存款,对办签有利)。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他资产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1、房产证复印件;
2、车产证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业务章。
注意:如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证明,另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等。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父母婚姻证明(扫描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扫描件)
1、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备注:a.出生证明中为手写版包括部分有手工填写的信息的,建议办理中英文情书关系公证书,b.如出生证明与护照姓名不一致,提供能体现与父母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c.申请人必须是儿童本人)
2、如与父母一方一同申请签证,另需提供不出行一方亲笔签名的同意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3、如父母均不出行,另提供不出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父母任意一方在职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出行证明(可选,能提供对签证有利)(扫描件)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

预订流程

重要条款

1、在签证办理期间,请确保您的工作单位和个人电话畅通,留意领馆及签证中心的来电,避免错过或误挂电话。
2.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公司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3.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一旦护照送入领馆申请签证,如您中途取消签证,领馆中止签证以及拒签等情况,全部费用不退。
4.依据领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旅行社完成面试工作。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概由签证申请人自行负责。另外,建议您对行程有基本了解,以免面试时无法回答而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5.澳大利亚签证页形式为另纸签证页,请务必携带好此另纸签证页,否则将影响您的出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已确认,持澳大利亚无贴纸签证者不可经陆路或者水路口岸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由澳门或香港搭乘航班赴澳。
7.部分领馆可能会要求本人面试,此面试时间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在您材料交齐后,请按照领馆要求的面试时间参加面试。
8.出签护照拿到后请仔细核对该国家签证页信息(包含护照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等)。
9.旅游目的地当地移民局或海关有权自主判断决定是否允许旅游者出入境,而无需向旅行社或游客做出任何说明解释。
10.请提供准确信息(含拒签史),个人材料隐瞒、弄虚作假,知情不报,将来极大增加您签证拒签风险。

安全警示

敬请关注出行提示,重视出游安全。密切关注旅游、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提前评估旅行风险,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袭击频发、政局动荡不稳或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若入住酒店发现房间存在危及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隐患时,请联系酒店服务人员处理。

0.0
0.00%游客推荐

您可对已购订单立刻发表点评。

如何点评

    春秋旅游网服务条款

    1.春秋旅游网服务条款的确认

    春秋旅游网各项服务的所有权与运作权归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旅游”)所有。本服务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您点选“注册”并通过注册程序,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并已成为春秋旅游网的注册会员。

    2.服务内容

    2.1 春秋旅游网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春秋旅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春秋旅游对其所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2.2 春秋旅游在春秋旅游网上向其会员提供相关网络服务,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会员自行负担。
    2.3 会员在享用春秋旅游网会员服务的同时,愿意接受来自春秋旅游网提供的广告等各类营销性信息,接收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邮件、短信、APP信息推送等营销性信息包括春秋旅游向会员推送的新产品、促销产品、优惠产品等所有带有广告性质的信息。会员可根据需求申请退订,春秋旅游网将不再推送相关信息。

    3.会员帐号及密码

    您使用手机注册会员成功后,您的手机号即成为登录帐号,并将得到一个登录密码。您应妥善保管该帐号及密码,并对以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事件负法律责任。因黑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的,春秋旅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春秋旅游联系。

    4.会员权责

    4.1 会员有权按照春秋旅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春秋旅游向会员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如果会员对该服务有异议,可以与春秋旅游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2 用户在申请使用春秋旅游网网络服务时,必须向春秋旅游网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3 会员同意接受春秋旅游网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广告类信息,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优惠产品、促销产品等。
    4.4 会员在春秋旅游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春秋旅游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4.5 对于会员通过春秋旅游网网上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 BBS )上传到春秋旅游网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会员同意授予春秋旅游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完全的、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权利, 以及再许可第三方的权利,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 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6  会员承诺不会在春秋旅游网的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 BBS )发布如下信息:
          (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7  会员单独为其发布在春秋旅游网上的信息承担责任。会员若在春秋旅游网散布和传播违法信息,网络会员服务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会员违法之证据。
    4.8 会员不得利用本站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9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站的服务。
    4.10 会员承诺遵守本站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4.11 如果会员违反上述规定,春秋旅游有权要求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会员发布的信息、中断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的权利等),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5.服务条款的修改

    春秋旅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服务条款的内容一旦发生变动,春秋旅游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会员提示修改内容。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会员资格;如果会员继续使用春秋旅游网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6.服务内容的修改或中断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春秋旅游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并无需通知会员或为此对会员及任何第三方负责。

    7.会员隐私保护

    春秋旅游尊重会员的隐私权,不会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有关会员的个人资料以及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春秋航空旅游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 1 )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 2 ) 遵守法律规定或春秋航空旅游网合法服务程序;
    (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合理要求;
    ( 4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 5 )维护春秋旅游的合法权益;
    ( 6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8.中断或终止服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春秋旅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1 )员向春秋旅游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2 )会员违反本协议的规则或不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
    除此之外,会员可随时根据需要通知春秋旅游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服务终止后,会员使用服务的权利同时终止。自会员服务终止之时起,春秋旅游网不再对该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9.知识产权

    9.1 春秋旅游在网络服务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春秋旅游事先同 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9.2 春秋旅游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的任何文字、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及其辅助资料)的一切权利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10.免责声明

    10.1 春秋旅游对任何因会员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会员传送信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10.2 春秋旅游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并对任何第三 方通过服务发送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10.3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春秋旅游网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以及使用春秋航空和春秋旅游网络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10.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春秋航空旅游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春秋航空旅游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0.5 春秋旅游不对所提供之网络服务做任何类型之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 1 ) 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要求;
           ( 2 ) 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 3 ) 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11.赔偿

    因会员对本服务之使用而导致春秋旅游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会员同意向春秋旅游及其关联企业、职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尽力使之免受损害。

    12.通告

    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以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以及常规信件的形式传送。

    13.法律

    春秋航空和春秋旅游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14.其他规定

    本服务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服务条款时应被忽略。
    • Copyright © 1998-2024 版权所有 CH.COM
    • 春秋航空服务及投诉热线 95524
    • 投诉受理电子邮件:cs@ch.com
    • 春秋集团总机 021-62520000
    • 春秋集团服务监督电话 021-62515444
    • 沪ICP备11008880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