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须亲自前往签证受理中心或使领馆指纹采集(12周岁以下无须采集指纹)。采集指纹后的59个月范围内,再次申请任意申根国家签证(均持中国大陆因私出境护照),可免于指纹采集。无须指纹采集的签证申请者签证材料将由我社全程代送,本人无须到场。
费用包含:
1、签证中心服务费及使领馆签证费。
2、我社预审材料,风险评估。
3、送签材料制作(代填签证申请表、中文材料翻译、整理排序等)。
4、我社专职送签员代送。
5、出签护照代取回。
费用不含:
1、现场额外增值服务:贵宾服务(无需排队)、快递服务、现场翻译、复印等。
2、费用包含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1.本社为您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属于办理签证协助性质。关于您的签证是否能成功出签均由各国使(领)馆或移民局根据您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因发放签证是国家主权行为,本社无权干涉,但本社会及时通知您签证情况。
2.办理签证前请申请人存留护照信息,以备办理签证期间预定机票、酒店等用处,送签后本社将不支持申请人信息查询。本社强烈建议申请人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订机票和酒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因签证耽误整个行程,本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社所有办理时间均以“工作日”为单位,仅供参考,实际办理时间以领馆实际出签时间为准,若遇到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调整、系统维护、系统故障等,则可能造成出签延迟等情况,因此而引起的申请人相关的经济损失本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有关签证材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一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准。
5.本社提供的签证申请材料清单来源于该国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或签证中心要求,该签证材料清单经本社编辑、整理、汇编而成,目的是使签证申请人获得准确、详情的签证信息。本社将尽可能保持所发布的签证申请材料与该国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或签证中心资料的一致性。
6.您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使(领)馆判断是否出签的重要因素。我社政审部门将按照使(领)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签证资料进行审核,请申请人按照我社要求提供材料,如果个人材料隐瞒、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或没有按照本社要求提交材料,或没有按照本社要求回答使(领)馆调查的问题造成的拒签、终止等所有的损失我社概不负责。
7.使(领)馆保留要申请人补交材料以及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领)馆面试的权利,如果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交出材料所导致的签证拒签或签证延迟出签等情况,本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办理签证期间,我社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我社签证专员审核后认为不符合送签要求予以劝退;使(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使(领)馆决定,我社无法干预)。使(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社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如果您中途取消签证办理或使(领)馆终止签证以及拒签等情况,全部费用不退。
9.在签证办理期间,请确保您的工作单位和个人电话畅通,留意使(领)馆或移民局或签证中心的来电,避免错过或误挂电话,导致拒签情况出现。
10.依据使(领)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我社完成面试工作。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概由签证申请人自行负责。另外,建议您对行程有基本了解,以免面试时无法回答而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11.请您在收到护照后检查一下您的签证上的信息是否准确包括:护照号、姓名、签证有效期、出生日期及大使馆的盖章和签字,如果有问题请在收到后1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逾期概不负责。
12.请保证您出境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否则将导致海关不予通过。
13.旅游目的地当地移民局或海关有权自主判断决定是否允许旅游者出入境,且无需向旅行社或游客做出任何解释。
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社将按照使领馆的要求对您提供的签证资料进行审核、协助办理,也可能会根据您的实际材料情况来电询问、增补其他材料、或予以劝退;在送签后,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社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我社【申根签证材料整理服务】并非您申请签证的必要步骤之一,仅作为代理机构协助您完成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申请人也可直接向各使领馆或签证受理中心递送签证申请材料。
★友情提醒:
1、签证中心工作人员会指引您在相关窗口付费并领取回执单;
2、签证中心不能携带任何食品和饮料进入;
3、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4、您的护照一旦送入领馆申请签证,若申请人要求中途终止申请或发生拒签情况,全部费用不退。
5、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需向停留晚数最长的国家申请签证(如:行程中在法国停留5晚、在意大利停留4晚、在西班牙停留6晚,需申请西班牙签证);如每个国家停留晚数相同,需向先进入的国家申请签证;如您出行目的同时包含旅游、商务、探亲访友,需首先向以商务目的国家申请签证,其次为探亲访友,而不是以停留时间为判断标准。若在英国转机前往其他申根国家,需要提前办理英国过境签证。
6、依据领馆要求,个别申请者可能在归国后,要求参加面试或销签。在您获得签证后,请仔细翻阅护照签证页前后两页,以确认是否有相关要求。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领馆完成面试工作,我社无法干预。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可能会对再次申请签证有影响。
7、在您拿回护照后,请务必仔细核对该国家签证页信息(包含护照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等),如有疑问请立即致电春秋旅游签证中心。
8、旅游目的地当地移民局或海关有权自主判断决定是否允许旅游者出入境,而无需向旅行社或游客做出任何说明解释。
9、个人材料隐瞒、弄虚作假,知情不报,将来极大增加您签证拒签风险。
10、请您充分理解,即使提供了我社要求的全部完整材料,也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任何最终签证结果都将由各使领馆决定。
1、请您尽早提出签证申请,以保证顺利出行;但领馆同时规定申请者最早提前90天(以计划到达申请国家的日期为准)递交签证申请;
2、请按照实际出发日期下订单,如由于提供错误的出发时间导致行程受阻责任须自负;
3、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在审核签证申请的过程中,匈牙利驻华使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者提供清单以外的其他文件或信息。提交以下材料清单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获发签证的保证,敬请知悉。
敬请关注出行提示,重视出游安全。密切关注旅游、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提前评估旅行风险,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袭击频发、政局动荡不稳或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若入住酒店发现房间存在危及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隐患时,请联系酒店服务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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