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站

您可能在:上海

请选择离您最近的出发地:

热门出发地

全部出发地

  • ABC
  • DEF
  • GHI
  • JKL
  • MNO
  • PQRS
  • TUVW
  • XYZ

24小时客服热线

首页 门票 上海景点门票 【亲子主推】上海迪士尼一日票
景区门票

【亲子主推】上海迪士尼一日票产品编号:【287317】

评分:  来自   位旅行者的点评
扫描二维码
查看本条线路
¥ 329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西路360号
特       色

探索一个前所未有的神奇世界,每个人都能在这里点亮心中奇梦

主题
亲子家庭 情侣 闺蜜
领        券
开始预订

特别提醒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提醒您: 与我们管理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各个区域的最大承载量一样,尤其预计“疯狂动物城”在开幕阶段的游玩需求量较大,敬请理解我们无法保证每位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游客都能进入“疯狂动物城”或体验其全新景点“疯狂动物城:热力追踪”。但在新园区开幕后,游客将能够在乐园各处发现疯狂动物城主题的新体验,包括乐园装饰、娱乐演出、餐饮和商品。

经理推荐

活动规则:
暑期特价限时抢购!先到先得!

名称 春秋价 支付方式 使用日期 数量 取票方式
单票
¥449/份 在线支付
-+
景区自取
¥329/份 在线支付
-+
景区自取
¥329/份 在线支付
-+
景区自取

特别告知

    游客仅限在预先选定的入园日期入园。所有游客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购票凭证,从乐园主入口入园,不满十六周岁的游客须由十六周岁(含)及以上游客陪同入园。

    证件说明

    中国内地游客,必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游客,必须携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中国台湾地区游客,必须携带《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国家及地区游客,必须携带有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 久居留身份证》

    对于未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内地儿童游客,凭有效购票凭证及同时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的有效官方身份证件核对后入园。

    所有游客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购票凭证,从乐园主入口入园。不满十六周岁的游客必须由十六周岁(含)及以上游客陪同入园。

    票价定义标准

    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产品特殊票价
    特殊票价:
    儿童:游园当日年龄在3周岁(含)至11周岁(含);或身高1.0米以上至1.4米(含1.4米)
    老年人:游园当日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残障人士:持有效残障证明的游客
    免票入园:
    在游园当日年龄在3周岁以下或身高1.0米及以下的婴幼儿

    上海迪士尼乐园年卡产品特殊票价
    儿童:年卡兑换当日年龄在3周岁(含)至11周岁(含));或身高1.0米以上至1.4米(含1.4米)
    老年人:年卡兑换当日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残障人士:持有效残障证明的游客

    以上对于“年龄”的定义以游客的出生日期为准,不符合以上特殊票价或免票入园标准的游客在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必须 购买乐园标准票。不满十六周岁的游客必须由十六周岁(含)及以上游客陪同入园。

预订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所有游客及其随身行李在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造访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游客应遵守《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https://www.shanghaidisneyresort.com/rules/

安全警示

    敬请关注出行提示,重视出游安全。密切关注旅游、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提前评估旅行风险,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袭击频发、政局动荡不稳或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若入住酒店发现房间存在危及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隐患时,请联系酒店服务人员处理。

上海迪士尼乐园和迪士尼小镇将于2024917日恢复运营

 

随着台风“贝碧嘉”在上海强度的减弱并根据目前的天气预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将按原计划于2024917日(周二)开始恢复运营,运营时间有所调整。

 

917日,上海迪士尼乐园的运营时间为中午12点至21:30,迪士尼小镇的运营时间为中午12点至22:00

 

请理解,度假区内包括上海迪士尼乐园的部分景点和娱乐演出可能会暂时关闭、调整或取消,并在未来几天逐步恢复正常运营。我们建议游客随时查看度假区官方App或网站了解最新的运营信息,包括游乐项目和娱乐演出的最新安排。

 

星愿公园的开放日期将另行通知。

 

持有2024917日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且门票未使用的游客如因恶劣天气影响出行安排或希望推迟游园计划,请联系原门票购买渠道申请退款或改期。持有2024917日“乐园早享卡”的游客将从原购买渠道自动获得退款,已经预约了2024917日“乐园早享卡”权益的无限钻石卡持卡人,我们将为您取消此次预约。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请注意出行安全,我们期待很快与您相见。中秋快乐!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

2024916


造访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游客应道守《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详请见《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https://www.shanghaidisneyresort.com/rules/


地图

乘坐地铁:搭乘舒适的地铁,一路前往上海迪士尼度假区——11号线的终点站。

驱车前往:驱车前往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白天可把车停放在位置优越的停车场,距离上海迪士尼乐园、迪士尼小镇和度假区内的酒店仅举步之遥,可搭乘迪士尼度假区穿梭巴士或步行抵达。

乘坐公交车:乘坐本地公交车前往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免去了开车寻路和停车找车位这些烦恼。

乘坐出租车:乘坐出租车前往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将给您带来更加舒适与灵活的搭乘体验。

0.0
0.00%游客推荐

您可对已购订单立刻发表点评。

如何点评
    收藏 去分享

    春秋旅游网服务条款

    1.春秋旅游网服务条款的确认

    春秋旅游网各项服务的所有权与运作权归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旅游”)所有。本服务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您点选“注册”并通过注册程序,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并已成为春秋旅游网的注册会员。

    2.服务内容

    2.1 春秋旅游网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春秋旅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春秋旅游对其所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2.2 春秋旅游在春秋旅游网上向其会员提供相关网络服务,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会员自行负担。
    2.3 会员在享用春秋旅游网会员服务的同时,愿意接受来自春秋旅游网提供的广告等各类营销性信息,接收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邮件、短信、APP信息推送等营销性信息包括春秋旅游向会员推送的新产品、促销产品、优惠产品等所有带有广告性质的信息。会员可根据需求申请退订,春秋旅游网将不再推送相关信息。

    3.会员帐号及密码

    您使用手机注册会员成功后,您的手机号即成为登录帐号,并将得到一个登录密码。您应妥善保管该帐号及密码,并对以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事件负法律责任。因黑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的,春秋旅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春秋旅游联系。

    4.会员权责

    4.1 会员有权按照春秋旅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春秋旅游向会员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如果会员对该服务有异议,可以与春秋旅游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2 用户在申请使用春秋旅游网网络服务时,必须向春秋旅游网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3 会员同意接受春秋旅游网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广告类信息,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优惠产品、促销产品等。
    4.4 会员在春秋旅游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春秋旅游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4.5 对于会员通过春秋旅游网网上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 BBS )上传到春秋旅游网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会员同意授予春秋旅游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完全的、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权利, 以及再许可第三方的权利,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 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6  会员承诺不会在春秋旅游网的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 BBS )发布如下信息:
          (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7  会员单独为其发布在春秋旅游网上的信息承担责任。会员若在春秋旅游网散布和传播违法信息,网络会员服务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会员违法之证据。
    4.8 会员不得利用本站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9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站的服务。
    4.10 会员承诺遵守本站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4.11 如果会员违反上述规定,春秋旅游有权要求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会员发布的信息、中断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的权利等),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5.服务条款的修改

    春秋旅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服务条款的内容一旦发生变动,春秋旅游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会员提示修改内容。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会员资格;如果会员继续使用春秋旅游网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6.服务内容的修改或中断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春秋旅游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并无需通知会员或为此对会员及任何第三方负责。

    7.会员隐私保护

    春秋旅游尊重会员的隐私权,不会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有关会员的个人资料以及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春秋航空旅游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 1 )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 2 ) 遵守法律规定或春秋航空旅游网合法服务程序;
    (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合理要求;
    ( 4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 5 )维护春秋旅游的合法权益;
    ( 6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8.中断或终止服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春秋旅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1 )员向春秋旅游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2 )会员违反本协议的规则或不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
    除此之外,会员可随时根据需要通知春秋旅游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服务终止后,会员使用服务的权利同时终止。自会员服务终止之时起,春秋旅游网不再对该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9.知识产权

    9.1 春秋旅游在网络服务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春秋旅游事先同 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9.2 春秋旅游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的任何文字、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及其辅助资料)的一切权利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10.免责声明

    10.1 春秋旅游对任何因会员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会员传送信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10.2 春秋旅游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并对任何第三 方通过服务发送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10.3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春秋旅游网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以及使用春秋航空和春秋旅游网络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10.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春秋航空旅游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春秋航空旅游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0.5 春秋旅游不对所提供之网络服务做任何类型之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 1 ) 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要求;
           ( 2 ) 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 3 ) 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11.赔偿

    因会员对本服务之使用而导致春秋旅游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会员同意向春秋旅游及其关联企业、职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尽力使之免受损害。

    12.通告

    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以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以及常规信件的形式传送。

    13.法律

    春秋航空和春秋旅游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14.其他规定

    本服务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服务条款时应被忽略。
    • Copyright © 1998-2024 版权所有 CH.COM
    • 春秋航空服务及投诉热线 95524
    • 投诉受理电子邮件:cs@ch.com
    • 春秋集团总机 021-62520000
    • 春秋集团服务监督电话 021-62515444
    • 沪ICP备11008880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