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站

您可能在:上海

请选择离您最近的出发地:

热门出发地

全部出发地

  • ABC
  • DEF
  • GHI
  • JKL
  • MNO
  • PQRS
  • TUVW
  • XYZ

24小时客服热线

首页 目的地参团 【景区直通车】成都至峨眉山1日自由行●往返车位+峨眉山景区门票
  • 当地游 产品编号:80396 出发地:成都 供应商:成都春秋

【景区直通车】成都至峨眉山1日自由行●往返车位+峨眉山景区门票

已售罄 起价说明
0 条点评
二次确认
收藏
领取专属优惠,最高立减1000元! 领取

产品经理推荐

★深度自助:耍巴士·直通车是用旅游大巴车打造的自由行和半自由行旅游主张!
★随心所欲:景点站站停,充足的时间只留给美景与美食,绝无任何的购物自费!
★靠谱有爱:耍巴士·直通车打造的成都及周边旅行巴士品牌,这才是真正的旅行!
★自在游玩:我们巴士为黄金旅游线路,穿梭于目的地之间,在景点站站停、站站玩!
★春秋旅游成都客服服务中心028-86153423(09:00-18:00)

总金额¥ 0

--

* 1人起订,单次最多预订20人;1位成人最多携带2位儿童/婴儿;18周岁以下须与成人同行。

哎呀,库存不够啦!仅剩0个库存。 请点击右侧“在线客服”或拨打028-86153423了解产品情况。

敬请游客知悉:由于天气等原因,行程中安排的游览景点有可能发生调整,我们会提前告知,请了解。

  •  
    1

    第1天成都-峨眉山-成都

    行程
    D1 成都-170KM-峨眉山
    07:00 在成都【成都市金河路22号附1号(近宽窄巷子入口,尊城国际对面)】集合出发,前往峨眉山。(出行前一天21点至22点左右将会有工作人员联系客人确认第二天送至发车点的时间)
    09:30 车辆抵达峨眉山,停靠【峨眉山御泉湾酒店】
    09:40 车辆停靠【峨眉山旅游客运中心】

    18:30 在【峨眉山报国寺绿色停车场】停靠点集合上车,距离报国寺游客中心约500米,步行约8分钟,返回成都。
    18:40 车辆停靠【峨眉山御泉湾酒店】
    20:30 车辆抵达成都市【宽窄巷子】,结束旅程。
    交通
    正规空调旅游巴士

费用包含

1、成都-峨眉山往返车位一个。
2、峨眉山成人门票一张(全山任意售票窗口或取票机均可取票,在售票窗口凭系统发送的短信取票【订单号和验证码】,在自动售票机上凭二代身份证取票)。
3、行车助理全程服务。
4、微信端攻略推送、行程管理。
5、旅游意外险(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等证件,如需购买保险必须提供:出生年月日、性别)。

特殊价格说明

1、为了保障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出游安全,其监护人需陪同出游。
2、儿童价仅含车位与保险。

预订流程

温馨提示

1.在不能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恶劣天气,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情况下(如雷电、雨雪、冰雹、大雾、暴雨、台风等),景区部分项目将临时关闭或部分关闭,表演会取消或部分取消。
2.景区活动内容如有变动,以当日公告为准。景区所有项目均会定期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和年度检修,相关检修工作可能会造成部分项目运行时间的延迟或暂停对游客开放,详情以景区现场公告为准。
出行前务必登陆春秋官网,查看”出行安全提示“,提早做好有关应对准备。

重要条款

1、此行程为定点定时发车,请务必遵守约定的时间,准时集合上车。如因旅客迟到导致未乘坐上车,由旅客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2、集合时间:07:00 在成都【宽窄巷子西胜街蜀风园酒店】集合出发,沿成乐高速直达峨眉山;18:00 在【峨眉山大酒店停车场】停靠点集合上车,沿成乐高速返回成都(请提前到达集合地点,并请客人保持电话畅通)。在你出团前一天晚上我们的司机或行车助理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你保持手机畅通。如果在当天晚上21:00司机或行车助理还没有跟你取得联系,请你务必给签订合同的门市或者工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
3、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4、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车行车助理;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恕不受理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5、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6、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8、该产品为我社合作供应商产品,非我社自营产品。
9、接到公安局通知,请每位参团游客携带好身份证,景区必须用身份证原件登记。无身份证者,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请客人统计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提前一天报与旅行社购买保险。

出行警示

一经预定,如需更改乘车班次或取消订单,请在出发日期前3个工作日以上申请,逾期则需承担违约金:
1、出行日期前3天之前(不含3天)申请取消,不收取损失费;
2、出行日期前1天之前申请取消,收取50%损失费;
3、出行日期前1天之内及以后申请取消,收取100%损失费;
(例:出行日期为3月15日,3月12日之前取消不收取损失,3月12日当天至3月14日之前取消收取50%损失,3月14日当天取消收取100%损失)

预订限制

详情请咨询工作人员!

安全警示

敬请关注出行提示,重视出游安全。密切关注旅游、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提前评估旅行风险,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袭击频发、政局动荡不稳或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若入住酒店发现房间存在危及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隐患时,请联系酒店服务人员处理。

0.0
0.00%游客推荐

您可对已购订单立刻发表点评。

如何点评
    同类推荐换一批

    春秋旅游网服务条款

    1.春秋旅游网服务条款的确认

    春秋旅游网各项服务的所有权与运作权归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旅游”)所有。本服务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您点选“注册”并通过注册程序,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并已成为春秋旅游网的注册会员。

    2.服务内容

    2.1 春秋旅游网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春秋旅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春秋旅游对其所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2.2 春秋旅游在春秋旅游网上向其会员提供相关网络服务,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会员自行负担。
    2.3 会员在享用春秋旅游网会员服务的同时,愿意接受来自春秋旅游网提供的广告等各类营销性信息,接收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邮件、短信、APP信息推送等营销性信息包括春秋旅游向会员推送的新产品、促销产品、优惠产品等所有带有广告性质的信息。会员可根据需求申请退订,春秋旅游网将不再推送相关信息。

    3.会员帐号及密码

    您使用手机注册会员成功后,您的手机号即成为登录帐号,并将得到一个登录密码。您应妥善保管该帐号及密码,并对以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事件负法律责任。因黑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的,春秋旅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春秋旅游联系。

    4.会员权责

    4.1 会员有权按照春秋旅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春秋旅游向会员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如果会员对该服务有异议,可以与春秋旅游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2 用户在申请使用春秋旅游网网络服务时,必须向春秋旅游网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3 会员同意接受春秋旅游网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广告类信息,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优惠产品、促销产品等。
    4.4 会员在春秋旅游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春秋旅游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4.5 对于会员通过春秋旅游网网上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 BBS )上传到春秋旅游网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会员同意授予春秋旅游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完全的、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权利, 以及再许可第三方的权利,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 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6  会员承诺不会在春秋旅游网的消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论坛、 BBS )发布如下信息:
          (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7  会员单独为其发布在春秋旅游网上的信息承担责任。会员若在春秋旅游网散布和传播违法信息,网络会员服务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会员违法之证据。
    4.8 会员不得利用本站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9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站的服务。
    4.10 会员承诺遵守本站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4.11 如果会员违反上述规定,春秋旅游有权要求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会员发布的信息、中断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的权利等),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5.服务条款的修改

    春秋旅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服务条款的内容一旦发生变动,春秋旅游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会员提示修改内容。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动选择取消会员资格;如果会员继续使用春秋旅游网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6.服务内容的修改或中断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春秋旅游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其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并无需通知会员或为此对会员及任何第三方负责。

    7.会员隐私保护

    春秋旅游尊重会员的隐私权,不会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有关会员的个人资料以及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春秋航空旅游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 1 )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 2 ) 遵守法律规定或春秋航空旅游网合法服务程序;
    (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合理要求;
    ( 4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 5 )维护春秋旅游的合法权益;
    ( 6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8.中断或终止服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春秋旅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1 )员向春秋旅游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2 )会员违反本协议的规则或不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
    除此之外,会员可随时根据需要通知春秋旅游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服务终止后,会员使用服务的权利同时终止。自会员服务终止之时起,春秋旅游网不再对该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9.知识产权

    9.1 春秋旅游在网络服务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春秋旅游事先同 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
    9.2 春秋旅游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的任何文字、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及其辅助资料)的一切权利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10.免责声明

    10.1 春秋旅游对任何因会员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会员传送信息变动而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10.2 春秋旅游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并对任何第三 方通过服务发送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10.3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春秋旅游网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以及使用春秋航空和春秋旅游网络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10.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春秋航空旅游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春秋航空旅游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0.5 春秋旅游不对所提供之网络服务做任何类型之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 1 ) 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要求;
           ( 2 ) 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 3 ) 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11.赔偿

    因会员对本服务之使用而导致春秋旅游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会员同意向春秋旅游及其关联企业、职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尽力使之免受损害。

    12.通告

    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以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以及常规信件的形式传送。

    13.法律

    春秋航空和春秋旅游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14.其他规定

    本服务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服务条款时应被忽略。

    • Copyright © 1998-2024 版权所有 CH.COM
    • 春秋航空服务及投诉热线 95524
    • 投诉受理电子邮件:cs@ch.com
    • 春秋集团总机 021-62520000
    • 春秋集团服务监督电话 021-62515444
    • 沪ICP备11008880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0060号